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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宜勇:新时代治国理政的纲领性文件

杨宜勇 前线理论圈 2022-07-03

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要成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体现了旗帜引领、价值指导、问题聚焦、时代新颖四大特色。要深刻领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逻辑关系,深入落实十三个“坚持和完善”的工作要点,将全面深化改革进行到底,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不断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局面。


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长期社会实践探索中,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这既是新中国70年积累的宝贵制度财富,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种客观表现。

面对全面开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我们必须勇于创造、勇于奋斗、勇于进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治理体系的扎实根基,治理体系是制度的有效支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前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发展。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绝不是一个纯粹的治理技术问题,事关中国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完善,务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解决现实治理矛盾和治理问题是焦点,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导向。因此,在新时代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贯彻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必须结合新时代的中国特点。绝对不能借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名义淡化党的领导,绝对不能背离社会主义道路,绝对不能不顾中国国情照抄照搬外国的东西。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中国特色政治体制的不断完善,也是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不断创新。决不允许推倒重来、颠三倒四,也绝不能无病呻吟、虚晃刀枪,必须伤筋动骨、增进绩效。要发扬刀刃向内的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及时消除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面临的各种障碍,解决现行治理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切实改进治理方式和治理绩效,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做好体制机制方面的准备工作。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法制化路径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这就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运用、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制度进行了不懈努力,逐步确立并巩固了国家的国体、政体、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各方面的重要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健全,这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这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一个基本依据。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实行民主集中制,这些基本点是不能动摇的。

但是,坚持好、实施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未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相应推进法制的现代化。那些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被证明是可行的、好用的创新,就要及时用法律和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要从中国国情出发,继续加强制度创新,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落实十三个“坚持和完善”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处理好十三个“坚持和完善”的关系。坚持就是不忘初心,完善就是与时俱进。没有坚持的完善可能是离经叛道,没有完善的坚持可能是刻舟求剑。坚持是系统化完善的重要前提,完善是负责任坚持的必然结果。两者缺一不可,不能偏废。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着力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完整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要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进一步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充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全力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有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

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确保人民军队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牢固确立习近平强军思想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巩固和拓展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政策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永葆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本色。

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要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完善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保障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共同反对“台独”、促进统一。

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携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坚定不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定不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有效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不断巩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步步为营、稳扎稳打。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成果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大动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集中行动。

根据顶层设计,整体性推进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机构改革,重构性健全党的领导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系统性增强党的领导力、政府执行力、武装力量战斗力、群团组织活力,初步建立主动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主体框架,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连续不断的社会历史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得到有效落实,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机构职能体系更加健全。党和国家机构履职更加顺畅高效,各类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更加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需要。省市县主要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构建起了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跨军地改革顺利推进,改革整体效应进一步增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成组织架构重建、实现机构职能调整,只是解决了“面”上的问题,真正要发生“化学反应”,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一方面,要认真总结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取得的重大成效和宝贵经验,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另一方面,要继续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思想引领和指导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要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始终牢记总体目标,循序渐进。那就是,到我们党成立100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又是全党的一大系统工程。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要善于开动脑筋、科学谋划,善于流程再造、精心组织,善于步步为营、远近结合,善于系统思维、整体推进。在全面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一定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

切实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紧密结合起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境界。


作者:杨宜勇,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


文章来源:《前线》杂志2020年第6期,原标题“新时代治国理政的纲领性文件”

编:宋明晏

版式:山中石

图片来源于网络

监制:李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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